我公司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》,即GB/T 22344—2008的要求进行生产与检验。
一、试验条件
1.试验的标准环境按GB/T 2918—1998规定的标准环境代号23/50和等级2规定,即试验环境的温度为23°C±2°C,相对湿度50%±10%。
2.试样应在生产后72h的同规格产品中随机抽取5卷PET塑钢带,每卷塑钢带去除带端1m后截取3m长的样带各一段共5段进行检验并编号使用,试样的状态调节时间为24h.
二、试验设备和量具
1.拉力试验机符合GB/T 17200规定,试验机的负荷指示装置的标准度在实际值的±1%内。
2.PET塑钢带试验宽度和厚度以读数精度为0.02mm、测量端为平面的千分尺测量。
三、试验结果:我公司生产的包装用PET塑钢带拉力不低于GB/T 22344—2008Ⅱ级规定的最小拉断力,即:1608#号塑钢打包带平均拉力大于450kg。